太原实施“最严养狗令” 以制度倒逼文明养狗具有“负外部性”
遛狗绳太长也得罚。11月1日起,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在重点管理区域内,不束牵引带或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处50元罚款。此外,遗弃或虐待犬只也要面临处罚。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犬只伤害他人后,养犬人不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或者未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注销犬只登记注册,并处3000元罚款。
《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犬龄满3个月的,养犬人应当申请养犬登记。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个人申请养犬的,携带犬只并持养犬人身份证明、犬只免疫证明等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每只犬第一年收取管理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只犬管理费100元。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第二年起减半收取管理费。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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