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病人信息推销“特效药”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一男子为了电话卖药,网购了7万余条病人个人信息精准推销。近日,该男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京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龚某为通过电话推销“芪药消渴胶囊”牟利,从网上购买了大量糖尿病人的个人信息。2017年3月29日,龚某租下了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富水花园”小区一间房屋作为场所,并聘请推销员蔡某、刘某等人通过拨打电话推销药品。2017年6月20日,公安机关在该场所查获载有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纸张1251张,共计72618条公民个人身份信息。
京山法院审理认为,龚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龚某自首情节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可适用缓刑,遂依法判决龚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记者李凯 通讯员周帆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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