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住房面积少于15平方米等

发布时间:2020-12-04 1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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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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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那么,上海市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海市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本市城镇居民

必须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在上海居住,有上海户口连续满三年,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地常住户口连续满两年。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要求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要求

三口或者以上的家庭人均可以支配的年收入少于等于六万元,人均财产少于等于十五万元。两口之家或者以下的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和人均财产按照上述标准上浮20%,就是说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少于等于七万二千元,人均财产少于等于十八万元。

4、申请人近期无售房或者赠房行为

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之内没有发生过房屋出售以及赠送行为,但是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予行为除外。

二、申请上海市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以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本人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人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下同)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的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户籍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交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需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标题:上海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住房面积少于15平方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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