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1-03-08 15: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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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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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了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

2020车险费改有哪些变化?

【1】交强险保额提高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2】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目前,普通家用小汽车交强险基本费率为950元,现在行规定最高打7折,改革后最高打5折,可减少支出190元。

【3】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商业三者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4】商业险主险责任扩大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5】商业附加险费用率下调

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6】费率系数范围有调整

将现行的“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

【7】强化对中介的管理

将建立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开发票、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为车险市场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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