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虚假陈述案今日开庭二审 投资者可投诉维权

发布时间:2021-11-25 09:20:17
编辑:
来源:金融投资报
字体:

11月25日,投资者诉金花股份(600080)、金花投资虚假陈述案,将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金花股份在上诉状中称,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公司发生了诸多非系统性风险,因此,投资者在2020年4月30日后因为卖出或者持有证券发生的损失,均是由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造成的,不应当由公司赔偿。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泉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专业机构出具的专家意见与金花股份的意见截然相反,一审法院已做出投资者胜诉的判决,因此,符合前述时间条件的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微信gushi148咨询或者自行起诉。

上述案涉期间,金花股份股票价格最高10.38元,最低5.22元,尽管后来上涨,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该期间内所有的投资者均符合获赔的条件。同时,因为金花投资占用的资金收回后,金花股份股价迅速回升,预期总赔偿数额不会太大,不会对上市公司形成太大的资金压力。

据悉,金花股份投资者维权案件,肇始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金花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合同方式拆解上市公司资金,被证监会认定为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并作出了处罚决定。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金花股份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交易中遭受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控股股东和资金占用方的金花投资,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 杨成万)

   原标题:金花股份虚假陈述案今日开庭二审 投资者可投诉维权

>更多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www.xcctv.cn 中国项目城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Copyright© 2014-2017 中国项目城网(www.xcct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0036824号-1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联系我们: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