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乡居民医保暂缓缴费 地税回应:需要开发新系统
郑州多个地税部门办事大厅贴出“通知”,暂缓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8月1日,有媒体报道:自本月起,2018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全面启动,该业务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转由税务部门负责。
但近日前往地税部门办事大厅咨询、缴费的居民发现,目前地税部门仍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办事大厅的通知显示:“目前我(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缓缴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件】
城乡居民医保暂缓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人数多、影响大,凡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可参加。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媒体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到的信息显示: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集中缴纳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0日,“但今年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等原因,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改为8月1日启动,12月20日截止。”
然而,当市民刘女士看到报道前往地税部门办事大厅咨询缴费事宜时,却被告知,目前因为地税部门的系统还没有调整好,还不能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她发给河南商报记者的一份地税部门的“通知”显示:“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数据整合、征收系统调整,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缓缴费。”
该“通知”的落款为: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市二七区地方税务局。
河南商报记者还了解到,不仅郑州市地税局的征缴区域“暂缓缴费”,郑州新区地税局的征缴区域也“暂缓征缴”。在航海路上的经开区地税局办事大厅内,也张贴了内容一致的“通知”。其落款为: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
【原因】
需要开发新系统
为何社保部门刚刚透露8月1日起将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并改由地税部门负责,社保部门和地税部门又联合发了这样一个“暂缓缴费”的通知?且“通知”的落款时间是媒体发出报道的8月1日当天。
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第一次由地税部门征收,目前,河南省人社厅和省地税局还正在开发一个数据交换平台,牵涉到数据整合、系统调整,目前仍在抓紧开发当中。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原来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两套不同的系统,而今年开始,我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所以这方面也需要整合。
出于这两个方面的原因,目前地税部门尚无法开展这项业务。
一些市民着了急,具体什么时候可以启动?地税部门办事大厅的通知显示,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缴费地址、缴费金额“将另行通知”。
办税大厅的工作人员有的称9月份可以开始征收,也有的说需要等新的通知。
而上述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称,具体时间确实需要等待“另行通知”。
【回复】
居民不必着急 12月底前缴费都不算晚
该负责人还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豫政办〔2016〕194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
该文第十条明确:“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这位负责人说,郑州市社保局以前有个缴费习惯,就是每年的下半年即7月份就开始启动医保缴费工作。他一再解释,对于缴费时间,省里有文件明确规定,2017年起,原则上是9月份开始。
他说,目前到地税办事大厅咨询缴费的居民还不多,预计越到年底缴费人数才会越多。
居民目前不必急于缴费。因为根据规定,只要是12月底之前缴费,都不会影响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王俊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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