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效能初显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近七成

发布时间:2017-09-25 08: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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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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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近七成

9月22日,全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观摩培训会在登封市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三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代表参加会议,并实地观摩了登封市人民法院的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河南法院大力推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效能初显,今年上半年,全省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6.16%。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将案件区分繁简,对少部分疑难复杂案件,运用集体智慧和力量,实现繁案精审;对大部分相对简单的案件,运用速裁、简易等程序,实现简案快审。这项改革不仅是优化资源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需要。今年6月份,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登封市人民法院、汝州市人民法院、辉县市人民法院、温县人民法院被评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国示范法院,我省是入选示范法院数量最多的省份。

省高级人民法院把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作为今年司法改革的重点,9月15日印发了《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施办法》。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民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12.52%,同比上升7.95%;全省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6.16%,同比上升17.09%。基层法院中,项城市人民法院、泌阳县人民法院、登封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为93.3%、92.7%和83.1%,居全省前三名。

在审判方式改革上,各地法院积极探索,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实行类型化案件专业审理,成立金融、交通事故等18个审判专业团队;温县人民法院采用要素式庭审方式,法官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当庭确认,庭审时间缩短到30分钟以内。

此外,各地法院在改革过程中注重借助外力,最大限度实现诉前分流。目前,全省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188个,诉调对接工作站1692个,今年前8个月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55678件,初步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

据悉,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加快“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分流标准,优化程序衔接。省高院要求,10月底前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将繁简案划分的具体标准上报备案。(记者 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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