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竭诚执行获民工大哥锦旗致谢
“跑了两三年,本来以为这个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全部拿到了!谢谢襄城法院啊,真的太感谢了!”2018年1月12日清晨,来自鄢陵县的张某面带喜悦来到了襄城县法院,再次找到了承办他案子的执行干警王志坚。两年多来,为了自己的案子,他曾经数次踏进过襄城县法院的大门,但唯独这次她的心情格外地轻松,手里拿着的,也不再是诉讼材料,而是一面写着“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替民解忧”十二个大字的锦旗和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当年6月,他带领60多名农民兄弟在河南某电器有限公司工地从事钢结构施工,该工程由鄢陵县某电器厂总承包。施工完毕后,杜保生与上海东方公司进行结算。杜保生说:“当时是2015年元月,对方应当连工程款在内一共支付我们80多万,但是当时对方只给了20万元,只够支付我们施工时租用器械的租金,根本不够支付我们这些人的工资。”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到鄢陵县人民法院起诉。
最终依法判决河南某电器有限公司和鄢陵县某电器厂共同给付原告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却迟迟没有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7月,张某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对河南某电器有限公司和鄢陵县某电器厂异地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多次到该公司处查询情况,但发现被执行人某电器公司因经营不善,处于勉强运转的状态,账户上暂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执行干警采取了查封该公司部分机床的作法,并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耐心细致地做该公司负责人的工作,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劝其自觉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但受经营不景气的影响,被执行人客观上确实存在着经营困难,致使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60多万元的案款毕竟不是小数目,在焦急中等待执行结果的张某数次到法院催促执行,也滋生了不理解的心态,认为执行干警工作不力,拖延执行。对此,王志坚等执行干警并未因申请执行人的不理解和埋怨产生懈怠,他们一方面安抚好张某,一方面积极探求妥善解决的方案,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使双方坐下来达成了先期付款5万元,并在2017年12月底前付清案款的协议,2017年8月份,第一笔付款5万元到账。到2017年12月底,被告终于将余下案款加上逾期付款利息共636936元履行完毕。12月30日,厉某终于拿到了最后一笔案款。一块石头落了地,张某高兴的合不拢嘴,他无以表达对法院的谢意,于是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书写了感谢信,郑重赠送给了承办案件的执行干警。
锦旗虽轻,却体现了申请人对法官工作的钦佩;词句无华,却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认可。从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满意、不理解到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又一次用他们的努力彰显了襄城县人民法院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情怀。(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李扬 姚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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