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酒后驾驶在同一地点被同一名交警查到两次
俗话说,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但是,最近郑州的一位大哥,因酒后驾驶在同一地点驾驶同一辆车被同一名交警查到两次。
2017年12月13日14时13分许,王*增驾驶一辆号牌为豫AA85**的黑色途锐牌小型越野客车,沿郑州市管城区郑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小新庄村村口时,被四大队五中队交警查获。经初查,当事人王*增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四大队交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按理说应该充分吸取教训了。
时隔一年多,就在2019年7月12日14时20分左右,当事人驾驶同一辆黑色途锐牌小型越野客车,沿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村内道路向北行驶至南曹村口,发生交通事故,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起亚小型越野客车,车主闻到当事人王*增浑身酒气,选择报警等待民警处理。
待四大队交警赶到现场后觉得车主似曾相识,稍作询问后,交警要求现场对当事人王*增进行酒精呼吸检测。在同一地点因为酒驾被同一名民警抓获,这让当时处于醉酒状态的王某增很是激动,拒不配合,在民警劝说下被动测试数值达到130mg/100ml,随后民警将当事人控制带至仁济医院抽血检测,并告知当事人回家等候抽血检测报告结果。
7月16日血醇检测检验报告单下达,数值高达295.3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四大队通知当事人王*增到交警四大队进一步接受调查。
目前,当事人王*增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交警部门一直在严查严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方向盘,一旦驾车上路,交警部门将实施精准打击,让你无处可逃。(记者 王韶卿 实习生 薛湉湉 通讯员 崔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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