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垃圾分类动真格!1月1日开具整改通知单17张

发布时间:2020-01-02 08: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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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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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在郑州已经实施一个月了,1月1日是官方“罚款日”。郑州全市范围内要正式对垃圾分类展开执法工作,正式进行处罚。如果不按要求投放垃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

据统计,1月1日,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分别由城市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带队集中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督导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执法车辆43辆,检查居民小区、商场、门店、市场等136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单17张。

万达金街“领到”郑州首张垃圾分类责改通知书

1月1日上午9点,郑州市城管局相关领导带队检查中原区垃圾分类情况。在看完棉纺路附近盛润锦绣城小区垃圾分类智能设备投放后,检查组来到万达金街。

约9点50分,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未设置厨余垃圾分类桶,当即对物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天下午6点之前整改到位,时限之内没有整改,执法人员将对物业进行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款。

中原区分类办主任白雪表示,针对市民,仍以劝导为主,劝导不听才会处罚。

金水区执法人员共检查门店5家小区2个,下达执法文书4份

在金水区,执法人员首先查看了位于丰乐路群办路附近的家天下和丽江水花园小区的智能垃圾分类系统,小区都设置有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系统,有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投放。

在丽江水花园小区一位居民正在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发现居民手提的两个袋子垃圾混装,当场同物业管理人员将垃圾分好类,并帮助该居民筛捡可回收垃圾,将混装在其他垃圾里面的硬纸板和纸质的牛奶盒子投放在小区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称重显示0.4千克。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群办路上的一家连锁酒店进行检查,该酒店将各种垃圾混装,依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其未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执法人员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在三日内进行整改,负责人当场签收并保证会及时整改,将垃圾分类。

在丰乐路上的一家医药超市,执法人员针对医药超市的过期药品投放进行检查,该店并未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容器,同样收到了责改文书,随后,执法人员由分别对水果经营店、早餐工程、生活超市等不同行业的商家进行垃圾分类检查,现场将发现的问题逐一告知商家负责人,并对未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商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据悉,当天上午金水区执法人员共检查门店5家小区2个,下达执法文书4份,“我们针对行业特点,对可能产生不同垃圾的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相对人及时整改,下一步我们会继续跟进落实,确保按照要求分类投放。”该局副大队长高延军说。(记者 阮海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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