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能源合作战略思考

发布时间:2022-03-10 09: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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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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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碳中和掀起的“零碳革命”,被称为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之后的第四场革命。能源领域是最主要的碳排放源,推进能源转型是实现碳中和的关键。目前,同为能源结构高碳化、油气高度依赖进口的东亚国家,中日韩都宣布了碳中和目标并致力于推进能源的绿色低碳转型,为三个国家深化能源合作创造了新机遇。碳中和背景下推进中日韩能源合作,建议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作为重点,协同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国际标准制定,深入开展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合作,稳妥推进电力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携手推进区域和全球能源气候治理合作,多维度提升能源合作水平。

关键词:碳中和;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

Abstract: The "zero carbon revolution" initiated by carbon neutrality is called the fourth revolution after the agricultural revolution, 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information revolution. The energy sector is the main source of carbon emissions, and promoting energy transformation is the key to achieving carbon neutrality. Currently,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as East Asian countries with high-carbon energy structures and high dependence on oil and gas imports, have announced carbon neutrality targets and are committed to accelerating the green and low-carbon energy transition, which creates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three countries to deepen energy cooperation. To promote energy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driven by carbon neutrality goals, it is recommended to focus on cooperation in renewable energy, collaborate to promote green and low-carb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tting, carry out in-depth cooperation in energy conserv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een and low-carbon industrial chains and supply chains, steadily promote power grid interconnection, and join hands to promote regional or global energy and climate governance cooperation, so as to enhance energy cooperation from multiple dimensions.

Key words: Carbon Neutrality; Energy Cooperation; Renewable Energy

一、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推进能源合作迎来新机遇

(一)三国均已承诺碳中和目标并致力于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0年9月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日本和韩国相继宣布了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之后,中、日、韩三国围绕各自提出的碳排放目标积极制定战略路线图。中国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文件制定,研究各行业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制定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日本方面,2020年12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了《绿色增长战略》,围绕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构建“零碳社会”目标,制定了14个产业的绿色发展路线图,并明确强调加强国际合作,助力绿色发展。今年6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将去年底发布的《绿色增长战略》更新为《2050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简称“新版战略”)。新版战略主要将2020年版中的海上风电产业扩展为海上风电、太阳能、地热产业,将氨燃料产业和氢能产业合并,并新增了新一代热能产业。新版战略还指出,日本将大力加快能源和工业部门的结构转型,通过调整预算、税收优惠、建立金融体系、进行监管改革、制定标准,以及参与国际合作等措施助力实现碳中和。韩国方面,今年8月,直接对韩国总统负责的“2050碳中和委员会”发布了《韩国2050年碳中和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推出了“碳中和3+1战略”。其中,“3+1”指的是“经济结构低碳化、构建新兴低碳产业生态圈、建成公平公正的低碳社会”三大举措,外加“强化碳中和的制度基础”。综上,鉴于中、日、韩三国都已承诺了各自的碳中和目标,实现碳中和是一场深刻的系统性革命,需要能源转型提供强大的支撑,同时也需要寻求高水平的能源国际合作提供助力,为三国相向而行深化能源合作迎来历史性新机遇。

(二)三国共同面临加速高碳化石能源减量替代的现实诉求

从当前碳排放看,中国、日本、韩国碳排放量分别位居全球第一、第五和第八位。据BP能源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日本、韩国能源领域碳排放量分别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3.2%和1.8%,而中国这一占比则高达30.9%,虽然日本和韩国绝对碳排放量远低于中国(见图1),但受制于高碳化石能源结构,日本和韩国实现碳中和的减排难度同样不小。从一次能源结构看(见表1),中、日、韩三国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均超过80%,不同的是,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以煤炭为主,日本和韩国则以油气为主。此外,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中国的水电和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最高,韩国的可再生能源占比不足5%,在中、日、韩三国中之一指标占比最低。综合来看,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共同面临高碳化石能源减量替代、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实诉求,能源转型的共性需求牵引为中、日、韩加强能源合作迎来新的契机。

图1 1965年—2020年中、日、韩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BP能源统计年鉴(2021)。

资料来源:基于BP能源统计年鉴(2021)计算。

(三)日、韩均制定了氢能战略

目前,日本和韩国方面已制定了国家层面的氢能战略,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和发展氢能。其中,日本以《氢能基本战略》和《2050碳中和绿色战略》为引领,构建“氢社会”。日本于2017年底发布《氢能基本战略》,提出要率先在全球实现“氢社会”目标,到2030年依托国内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构建国际氢能供应链,长期目标是利用碳捕获(CCS)技术实现平价化石燃料(如褐煤)的脱碳制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结合,氢能成为日本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此外,在《2050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中,日本再次明确了氢能发展目标和具体路线图。韩国方面,制定了国家氢能战略,打造氢能经济。韩国政府于2019年发布《氢能经济发展路线图》,从制氢、氢气存储和运输、氢动力汽车和船舶制造、氢能发电等维度联合发力,通过发展氢能经济减少温室气体和细颗粒物排放,帮助实现能源多元化,把韩国打造成世界最高水平的氢能经济领先国家。

目前,虽然我国还没有推出国家层面氢能总体战略,但在一些政策和规划中已明确部署和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诸多地方省市已出台了氢能战略规划,企业纷纷布局氢能产业,我国氢能全产业链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总体上,在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三国对发展氢能产业表现乐观,为三国在氢能领域加强互补性合作创造了新契机。

二、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推进能源合作面临的挑战

(一)如何有效淡化竞争色彩的挑战

不同于化石能源时代的“资源为王”,面向碳中和的零碳革命,各国围绕碳中和展开的竞合根本上是各国科技实力的比拼,拥有强大科技实力和绿色发展能力的国家,才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并因此重塑国家综合竞争优势。对中、日、韩而言,虽然实现碳中和具有共性挑战,但三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难度不同,在推进碳中和“零碳革命”过程中,各自绿色创新基础和条件也不同,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战略取向抑或不同。因此,在推进前沿创新方面的合作中,或夹杂着顾虑因素。特别是,碳中和驱动的能源革命与之前的煤炭、油气为代表的能源革命不同,新的能源革命不仅是能源技术革命,同时也是与信息技术、智能技术深度耦合的综合性革命。通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科技创新来改进能源技术,与能源融合渗透发展,推动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和提升能源效率,是本次能源革命的突出特点。也就意味着这次能源革命的渗透性更强、颠覆性更大、影响更深远。在此背景下,中、日、韩在能源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高端环节的深度合作或受到竞争因素的掣肘,如何有效淡化竞争色彩,是新形势下中、日、韩深化能源合作面临的潜在挑战。

(二)如何深入巩固和创新合作机制的挑战

务实有效的合作机制是推进、巩固和深化多边合作的砝码。只有建立切实有效的合作机制,才能保障合作的稳定和持久。长期以来,中、日、韩之间在双边层面的经贸合作往来紧密,但在三方多边层面,特别是在一些竞争性较强的领域,因缺乏务实有效的合作机制或合作平台支撑,致使合作层次与水平受到影响。面对碳中和新形势,虽然中、日、韩在绿色低碳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但并不意味着就能转化为现实的合作,关键是要通过合作机制与合作平台的建设,才能实现互利共赢。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就“东北亚超级电网”、共同消除石油市场“亚洲溢价”等问题,中、日、韩不同层面不乏讨论和呼吁合作,但却始终停留在“只议未作”状态,在某种程度上与未能探索和形成务实有效的合作机制不无关系。此外,中、日、韩FTA谈判已启动近10年,但目前还未能达成共识和完成谈判,一定程度也影响了中、日、韩三国经贸投资层面的深入合作。考虑到合作机制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坦城合作才能达成,补上合作机制不足的“短板”,以避免类似过去在一些潜在重大合作方面陷入“只议未作”或“雷声大雨点小”的困局。

(三)面临增进政治互信、祛除外部干扰的挑战

中、日、韩深入推进面向碳中和的能源合作,共同推进“零碳革命”合作,需要破解互信赤字、情感隔阂等合作瓶颈或难题。过去,中、日、韩多边能源合作潜力远没有充分挖掘出来,或许与政治互信不足和外部环境干扰有关。譬如,长期以来中、日、韩是亚太地区原油主要进口国,本可以“抱团取暖”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共同争取更合理的价格,保障更稳定更优惠的原油供应,但现实是三国各行其道,导致中、日、韩不得不被动接受国际石油市场上的“亚洲溢价”。此外,碳中和驱动全球能源转型将重塑能源地缘政治格局,在此背景下推进中、日、韩能源合作,恐将面临新的地缘政治因素滋扰。增进政治互信和祛除域外因素干扰,同样是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推进能源合作的一大挑战。

三、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推进能源合作的路径

(一)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作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能源领域碳中和及助力各产业深度脱碳的关键。面向碳中和,中、日、韩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具有现实可行性,在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质能、氢能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全产业链优势明显,未来将致力于巩固和拓展形成更大的优势。日本方面,虽然拥有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但受制于国土面积小、人口密度高、投资成本昂贵等诸多因素,对外寻求合作将是日本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快速发展的现实选择。事实上,日本在《2050碳中和绿色增长战略》中已明确强调,将以海上风电等为重点,并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新型浮动式海上风电技术研发,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通过创造具有发展潜力的国内市场来吸引国内外投资,在日本形成具有竞争力且相对可靠的供应链。此外,中、日、韩在氢能发展方面各具优势,具有互利合作的条件。日本布局氢能较早,技术研发实力强,在部分氢能关键技术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且在氢能应用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韩国方面,将大力发展工业副产氢、高效电解水制氢,及开展氢气国际贸易。目前,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产氢国,未来随着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和用氢成本逐渐降低,以及化石能源制氢+CCS的综合应用,无论是氢能供应还是氢能应用,中国都将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除了氢能技术领域的合作外,中、日、韩在氢能贸易等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二)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创新和国际标准制定

绿色低碳技术和能源科技创新是实现绿色发展和碳中和的战略支撑,是经济社会低碳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向碳中和,中、日、韩在推进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创新领域合作潜力大,三个国家可重点协同推进能效提升、新能源、新能源材料、储能、氢能、小型堆、CCS、CCUS、负排放或脱碳等关键共性技术、前沿革命性技术方面的创新合作,推进零碳工业流程再造、零碳建筑、零碳交通运输工具、新能源大规模友好并网技术、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考虑到航运领域深度脱碳和零碳能源替代难度大,中、日、韩可重点推进绿色船舶领域的技术创新合作,围绕氢燃料船、氨燃料船、CO2捕集船、超高效LNG燃料船,推进零排放船舶技术在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客船、滚装客船中的示范应用。再之,可将能源数字化领域的合作打造成中、日、韩能源合作的新增长点,发挥我国在数字领域的优势,推动中、日、韩在信息技术与能源方面合作。此外,在协同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基础上,中、日、韩共同参与绿色低碳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强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化方面的合作,包括相互认证、标准统一制定等。中、日、韩三国相关领域的企业、专家可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权威的标准化机构年度专家会议上深入交流探讨与合作,共同推进相关标准的制定。

(三)深入开展节能环保以及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节能被誉为“第一能源”,节能和能效提升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日本和韩国在节能环保和提高能效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队伍,尤其是日本在节能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经验,日本也是发达国家中单位GDP能源消耗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中国在节能和能效提升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中、日、韩三国在此方面的合作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事实上,能效和能源消费侧的合作也是中、日、韩特别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传统合作领域,在推进能源转型和实现碳中和目标驱动下,三个国家在建筑、交通、工业领域用能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潜力。其中,在建筑领域,可重点推进零能耗建筑/零排放建筑的技术集成与示范,还有清洁供暖等方面的合作;在交通领域,推进氢能货车、电动汽车、生物航油产业链、供应链的合作;在工业领域,零碳钢铁、零碳水泥等零碳工艺和技术服务方面可进行合作,并推进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先进制造等方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从而提高能源效率和降低能源消耗。

(四)稳妥推进电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实现碳中和目标,电力系统将是整个能源系统的核心,构建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新型电力系统更是关键。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可重点在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储能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在电网联通方面,战略上分步骤有序推进东北亚超级电网互联。发挥区域内资源互补优势,推动中、日、韩区域电网互联,提高整个东北亚区域电力系统的供需消纳能力。在双边层面,中韩海底电网联通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多边层面,蒙古国、俄罗斯远东电力资源具有巨大的供应潜力,而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华北地区则是主要的区域负荷中心,推进东北亚超级电网互联有现实的需求支撑,有利于推动东北亚区域内清洁电力供需优化配置,实现互利共赢。总体上,电网互联可成为从中、日、韩辐射到整个东北亚能源合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若未来半岛形势向好,多边电网互联互通将改变整个东北亚电网的格局。

(五)携手推进区域和全球能源气候治理合作

一是依托既有的东亚峰会、东盟10+3能源部长会议、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等平台机制,推进区域能源与气候治理合作,在相关平台机制下推进“零碳革命”相关议题的合作。分阶段制定面向碳中和的《中日韩能源合作行动计划》,推动《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展期,充分借鉴以往经验,结合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挖掘合作资源,充分调动政府、企业、教育与科研机构积极性,制定新的行动计划。巩固和提升每年一次的《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在该平台下推进中、日、双方不同层面的政策沟通、业务洽谈、信息共享、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二是在既有的全球功能性能源治理多边框架机制下,推进能源治理合作,共同参与国际能源署(IEA)、国际能源论坛(IEF)、国际能效合作伙伴关系组织(IPEEC)、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国际能源宪章组织等功能性能源治理机制改革与合作,积极协调能源治理机制改革进程,携手推动建立面向碳中和的能源与气候治理新体系,为区域和全球能源合作创造更多的便利化安排;三是中、日、韩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等综合性多边框架机制下,推进能源与气候治理合作,结合碳中和驱动的全球能源转型进程,推进和加强G20框架下的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顶层设计,推动G20框架下面向碳中和与能源转型相关的全球能源治理议程议题设置,将G20打造成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的核心机制。携手推进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治理国际合作,推动和优化“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机制改革,增强气候治理的约束力和碳减排的透明度,形成与碳中和相适应的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新秩序。

四、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推进能源合作的保障措施

(一)巩固和创新双、多边合作机制与方式

一是在既有合作平台机制下深化合作,重点在中日韩、东盟10+3、RCEP等框架机制下推进能源领域的合作,加快推进中日韩FTA谈判,提升多边层面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二是探索建立面向碳中和的区域性能源合作组织,设立常态化的能源工作组,建立一个公正透明的协调机制、能源转型政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定期举行中日韩能源部长会议、领导人会议的合作机制,为增强影响力,时机成熟时可扩大到整个东北亚地区,探索推动制定具有约束的《东北亚能源共同体宪章》,为深化多边能源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三是推进面向第三方、第四方的合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在政府层面,加强政策对接,搭建合作平台,推动中、日、韩企业在绿色低碳能源领域深入务实合作,推动双边之间面向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探索推动三个国家联合开展面向第四方的市场合作,为中日韩绿色低碳能源产品、技术、服务与第四国的发展需求高效对接搭建桥梁。依托能源领域的合作,打造“中日韩+X”合作新模式、新样板,“X”可以是蒙古、俄罗斯、中亚地区经济体等,也可以是全球范围内的其他经济体。

(二)多维度多渠道增进交流与合作

从政府、工商企业、智库和学术界“三轨”深化中日韩能源、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等领域的“多维”合作。“三轨”即:一是加强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间的对话合作,用好现有合作机制,推进碳中和“零碳革命”能源合作战略对话作为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中日韩环境部长会的重点议题,强化政府间的合作,打造中、日、韩绿色伙伴关系;二是加强中、日、韩能源领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与合作,充分发挥二轨交往的桥梁纽带作用,增信释疑,增进中、日、韩面向碳中和在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三是加强中、日、韩能源和绿色低碳领域智库、高校、学术界的交流合作,继续推进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韩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每年一次的常态化研讨交流与合作。建议我国智库牵头,创设常态化的“中日韩碳中和高层论坛”,并在中、日、韩三国轮流举办。

(三)加强绿色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随着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问题讨论越来越深入,金融在支持绿色发展中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等功能中日益受到重视。中、日、韩联合推动形成更广范围的绿色金融国际共识,实现绿色金融的理念、政策、标准和良好实践的交流共享。推动完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平台,探索联合成立绿色能源投资基金,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投融资合作,为推动绿色低碳能源合作提供助力。同时,注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继续强化中、日、韩知识产权局长会议的机制化延伸,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助力中、日、韩深入推进包括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等领域的高水平合作。

作者简介

蒋钦云,博士,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能源国际合作,能源经济等方面研究。

文章来源

本篇文章发表于《中国能源》杂志2021年第9期。

标签: 可再生能源 合作机制 能源技术

   原标题:碳中和背景下,中日韩能源合作战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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