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敲定”

发布时间:2022-03-22 0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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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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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这意味着在未来3至8年时间里,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将迎来一轮大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 “十四五”期间,更多储能项目有望落地,市场规模将在万亿元以上。“目前储能项目核心仍是成本,预计会在发展中不断降低成本,逐渐壮大。”北京北变微电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合理疏导新型储能成本”成为《实施方案》的重要一项,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手段,如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署新型储能等。

另外,强化技术攻关,构建新型储能创新体系是此轮产业发展的“必杀技”。《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具体包括钠离子电池、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等攻关。

“储能技术成中国能源转型破局关键,因此必须在技术上站住脚。”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说。

“十四五”是贯彻落实“双碳”目标的战略关键期。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20个省份明确了配套储能设备的规格要求,并明确规定配储比例与配置时长要求。《实施方案》还列出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区域示范专栏,包括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重点项目,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型储能创新发展,以及在山东、河北、山西、吉林、内蒙古、宁夏等地区开展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等。

据统计,2021年以来,已经有21个省份发布了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的方案,有14个省份还明确了2021年年度规模指标。据不完全统计,其中“风电+光伏”发电的总装机是127.8GW,如果储能容量按10%算,预计达到12.78GW左右。

“我们调研发现,江苏不少生产方、电力提供方对储能产业都有布局,不少消费方也因用电需求大,也自行上马储能设备,利用峰电谷电差价或者光伏加储能的方式,布局储能产业。”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碳中和与能源战略智库吕涛说,长三角三省一市是能源消费和生产大省(市),储能行业需求大,发展前景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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