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首张成绩单背后的喜与忧

发布时间:2022-04-08 14: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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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联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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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的跨年演讲中,罗振宇宣称,碳中和很快就会成为以后举办大型活动的标配。并且,他身体力行地在此次跨年演讲中实现了这一点——他的团队购买了一笔国家核证自愿碳减排量(CCER),对冲掉这场跨年演讲的排放量。

这笔原本被认为是增加了项目成本的支出,却让罗振宇找到了创新和优化的可能性,他发现,站在碳中和的视角下审视项目全流程,其中可以提升效率、节约成本的空间非常大。

见微知著。在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下,碳中和已成为一个支点,将撬动前所未有的变革力。减碳不仅仅是一种新时尚,更是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作为减碳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全国碳市场的运行万众瞩目。如今,在各行各业,碳交易都是一门必修的前沿课,而发电行业则率先投入了实战演练之中。尽管经历了些许风波与动荡,但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仍于2021年12月31日平稳收官,交出的市场成绩单既有可取之处,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碳市场的下一步迈进,必将伴随着诸多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发电行业在首个履约周期的实践经验与教训,也将成为碳市场修正前路的重要依据。

履约大考

对于备受关注的全国碳市场而言,一经开市便取得“开门红”并不让人意外。但短暂的热度过后,第二天成交量便严重下跌,市场迅速遇冷。全国碳市场上线一个月,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为702万吨,累计成交额为3.55亿元,这其中,首日成交量占比高达58%,成交额占比达59%。经历了数月的低迷,2021年10月底,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履约作出了安排,企业交易意愿明显增强。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显示,2021年11月,全国碳市场总成交量为2302.97万吨,12月更是成交量大涨,总成交量为1.36亿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累计成交量为1.79亿吨;12月31日收盘价54.22元/吨,较首日开盘价上涨12.96%。履约比例达到了99.5%。

发电企业首次实战大考,通过实际参与,完成从开立账户、核算核查、配额测算、配额分配到交易,以及最终清缴履约的全过程,发电企业对碳市场、碳交易的全链条管理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并切身感受到碳市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意义和影响。但部分企业对于碳市场运行的认识和准备不足,还需进一步适应其运行机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企业并不了解自身配额的盈余和缺口具体是多少,直到履约期临近,配额存在缺口的企业急于求购,而配额富余企业受限于年底封账等因素难以卖出。此外,出于对碳市场政策机制不确定性的忧虑,手握配额的企业普遍存在惜售心理。

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碳资产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魏子杰告诉记者,2021年煤价大幅上涨,电厂保供和经营压力显著增加,龙源碳资产制定相应策略,为电厂寻求低成本履约方案。总结企业履约中的难点,他认为,集团内不同履约企业之间在准备交易资金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影响企业交易履约进度;CCER抵销政策出台时间较晚,部分企业由于没有及时开立CCER账户而未参与到该项业务中来;少数企业由于没有对元素碳进行实测,按照高限值来计算排放量,导致配额缺口巨大。“建议主管部门为配额分配标准提供长期透明的政策,保持政策稳定,年初发放配额,以便控排企业实施年度交易,分摊年度排放成本。同时,为市场释放明确的价格预期,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引导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魏子杰说。

对于未能如期履约的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从经济惩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力度对企业很难形成震慑力。目前,生态环境部正积极配合司法部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尽快出台,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相比经济惩罚,更多企业在意的是未履约的记录影响信用考核,进而使得贷款融资受限。

前路之忧

随着履约期的结束,全国碳市场交易再度进入缩量状态。碳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表现出明显的“履约期效应”,不利于形成反映碳减排成本的真实信号,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有待提升。具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单一行业、单一交易品种的现状亟待改变。

对于其他行业何时纳入全国碳市场,生态环境部曾作出规划: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在“十四五”期间,把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8大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未来,随着其他行业陆续进入全国碳市场,届时全国碳市场的配额总量有望达到70~80亿吨,纳入企业预计达7000~8000家,交易主体的增长将激发市场活跃度的提升,挂牌交易的买卖价差将有所缩窄,市场成交量和成交额增加,市场流动性将逐步改善。

目前,火电企业是配额市场的需求方,而国内存量火电机组节能减排潜力有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减量替代,是降碳和绿色转型的主要方向。业内人士认为,应充分考虑煤电企业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和实际经营困难,应适当控制行业整体配额盈缺量,减少企业负担。后期随着全国碳市场纳入行业增加,应注重减排潜力差异,优化配额分配方式。除了参考总量减排目标和历史排放情况外,还要根据不同行业的减排难度与减排潜力,差异化行业控排系数与市场调节因子。总体来看,目前的配额分配方案对实现全国碳市场运行初期的目标发挥了关键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全国碳市场测试和运行时间均较短,配额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从首个履约周期的市场交易来看,全国碳市场的市场换手率仅在2%左右,不仅低于区域试点碳市场换手率5%,更远远低于欧盟市场的换手率400%~500%。对此,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志轩认为,换手率和活跃度并不是衡量碳市场的指标。碳市场建设最根本的目的,是通过市场化手段,促使控排企业以较小的经济代价实现较好的减碳效果。“当然,市场活跃度太低,无法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但全国碳市场处于发展的初期,不宜过快地引入机构和个人入场,应待相关制度、能力水平提升后再逐步放开,避免准入开放过快导致市场稳定问题。而当下的当务之急,是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实现全社会低成本减排的碳市场目标。”王志轩说。

在碳市场履约中,作为配额市场的补充,CCER交易受到了市场参与者的青睐。2021年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通知,规定2021年可以使用CCER减排量抵销企业碳排放,许多控排企业已通过CCER实现履约。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CCER即对中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由于CCER管理实施中存在着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暂停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备案申请的受理。

CCER何时重启,是碳市场发展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虽然CCER每年的抵销比例仅为5%,在市场中的占比很小,但对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项目的带动力较大,为非控排企业提供了进入碳市场的激励机制。由于CCER备案已暂停五年,2021年履约期中CCER量少价高,多数存量掌握在机构手中,履约结束后,市场存量预测只有1000万吨,远远不能满足下一个履约期的需求,而未来CCER抵销机制的走向尚不明确,影响企业交易决策。“市场对CCER的需求来自强制市场低成本履约和自愿市场碳中和两个方面。强制市场方面,初期全国碳市场规模约45亿吨/年,按照CCER抵销比例5%计算,CCER需求量约2.25亿吨/年。未来随着八大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规模将达到70~80亿吨/年,CCER需求将达到3.5~4亿吨/年。自愿市场用于碳中和,按照30亿吨规模,按10%使用CCER抵销,预计年需求约3亿吨。”魏子杰说,“因此,建议尽快发布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重启CCER备案审批,对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应纳入国家或主管部门‘减排技术正面清单’,免额外性论证,简化审批程序,争取新开发的CCER能用于下一个履约期履约,同时加强新型减排方法学开发,纳入更多减排领域项目。”

碳市场交易的基础,是要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提升碳排放核查数据质量是碳市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在生态环境部发起的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工作中,煤样采制、煤质化验、数据核验、报告编制等是现场监督检查的关键环节。魏子杰表示,对碳元素实测数据真实性、合理性是检查的重点,其中入炉煤消耗量及工业分析数据准确性受到普遍关注。对火电企业进行培训,规范燃煤碳元素综合样制备方法,做好采样、制样及留样工作的同时对全过程形成流程性文件备查,采取全集团电厂煤样定期送到专业机构统一化验的方法校核数据准确度。

碳数据核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需要建立标准统一、规范明确的碳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相关原始数据监测和自动采集,利用创新手段,进行交叉核对,使证据逻辑自洽,提高碳数据搜集、处理效率和精准度。针对数据链条可能存在的人为修改,许多从业人员认为排放端安装实时在线监测系统是杜绝此类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2021年12月22日,经国家能源局批准,电力行业标准《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L/T2376—2021)公开发布,该标准作为首个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行业技术标准,填补了我国发电领域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行业标准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发电行业碳排放监测核算技术体系,从技术标准层面为我国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奠定了核心基础。

治理数据质量,需要制度完善和技术提升“双管齐下”,应妥善解决煤耗指标考核和碳排放核算办法制度打架问题,避免误伤。随着未来生产流程更复杂、过程排放更多样的行业进入市场,碳排放监测核查体系建设所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对于控排企业而言,减排既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外在约束,也是自身产业升级的内在需求。值得关注的是,在全国碳市场起步的半年里,我国电力供应陷入多年未有的严峻形势之中,电煤紧张,煤价高企,火电企业面临保供应和促减排的双重压力。2021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将市场化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进一步放开至20%,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为碳价通过电价进行传导奠定了制度的基础。促进能源低碳转型,是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建设共同推进的目标。市场主要参与者同为火电企业,两个市场建设高度相关。在能源供需预计未来持续偏紧的形势下,通过电价对碳价进行有效传导,是打通价格机制、保障火电供应能力的迫切需求。目前,碳市场和电力市场均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二者共进可期,但也任重道远。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上旬)2022年3期,作者系本刊记者。

标签: 生态环境 温室气体 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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