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2.2GW,《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发布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将着重在源网荷多场景应用中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力争2025年实现2.2GW(220万千瓦)装机目标。
为实现此目标,电源侧对非保障性新能源发电项目提出储能配置要求,并推广独立共享储能模式;电网侧着重在关键电网节点布局储能系统,鼓励结合老旧、退役变电站建设储能试点项目;用户侧将率先推动分布式能源+储能的应用。
明确新能源储能配置要求
推广独立共享储能模式
河南是国内最早实践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的省份之一。2021年河南省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共规划风电项目37个,光伏项目33个,相关项目的储能配置规模最低为10%,最高达45%,放电时长2小时,共涉及储能容量847MW/1694MWh。
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2022年非保障性并网项目的储能配置要求,即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配建或购买调峰能力,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或购买的优先并网。2022年以后,挂钩比例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如非保障性项目的储能配置需求(15%/4h)最终确认,预计将进一步提高河南省储能的规划总规模。
此外,河南还明确提出推广独立共享式储能电站模式,单个电站容量不低于50MW,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租赁储能电站服务。依据此项条款,新能源场站配置的储能容量可通过租赁的形式实现。
深度调峰、容量电价
将为独立式储能电站保驾护航
根据河南实施方案的规划,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新能源+储能可作为联合市场主体,参与各类电力市场。
调峰辅助服务方面,预计调峰补偿标准为: 0.3-0.5元/kWh(火电深度调峰一、二档之间),年完全充放电次数 300小时。河南省调峰需求较大,2020年1月,河南省启动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试运行。截至目前,河南省月均调峰补偿总额接近8000万。
容量电价方面,将研究制定容量电价。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机制。
河南省储能市场现状
河南省是中国开展储能应用较早的区域之一。早在2018年,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在9个地市选取了16个变电站,部署了一批电网侧储能项目,涉及储能规模100.8MW/100.8MWh。随后,由于电网侧储能项目的紧急叫停,河南省储能项目发展速度减缓。
在新能源储能方面,河南自2020年开始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的新增平价风电项目。在2021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该规定也成为目前河南储能项目建设的主要驱动力。
预计《河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实施,将启动河南省的储能相关政策的制定,河南省储能将迎来一定的发展机遇。电网侧、电源侧将成为新一轮的发展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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