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建储能项目装机2GW以上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到2025年,建设发电侧、 变电侧、 用户侧及独立调频储能项目200万千瓦以上,力争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5%左右。
储能技术示范重点工程列表:电源侧建设海上风电和光伏配套储能,电网侧建设东莞220千伏黎贝站、110千伏巷尾站等储能项目, 用户侧建设佛山百威削峰填谷、 南方电网大湾 区数字产业基地配套等储能项目,建设独立调频储能电站项目等。
加快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先进储能在电力领域示范应用,制定储能项目成本回收机制、 创新储能项目营运模式、 强化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打造 “龙头企业牵头、 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 产业集聚平台,提升新材料、 电池电芯、 逆变器、 系统集成和能量管理等产业集聚化程度,推动 “ 大容量、 低成本、 长寿命、 高安全、 易回收” 储能电池制造。积极布局大容量储热 (冷) 、 物理储能等其他创新储能产业。推进广州、 深圳、 惠州、 肇庆储能生产制 造、 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
建立促进新能源发展新机制。研究出台鼓励 “储能+可再生 能源发展” 的政策措施,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证制度,加快制定化学储能、多能互补等能源 新业态的标准体系和配套体制机制。
其他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尖峰电价、 储能电价等价格政策,推动完善峰谷电价、 差别电价等政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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