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要点解析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浙江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300万千瓦左右,同时遴选出全省第一批示范项目。
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要点和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如何?小e邀请到参与编制《规划》的国网浙江经研院电网规划研究团队进行了解读,分享如下。
出台背景
1.发展基础良好但建设相对滞后
浙江省新型储能产业具备先发优势,在储能电池研发、制造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具有全国竞争力,已成功培育出一批龙头企业,但在项目建设应用方面却相对滞后,目前主要应用仅集中在应急电源、新能源消纳、微电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场景。
2.发展需求迫切需提前优化引导
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的匹配性好,优势逐渐凸显。我省在贯彻落实“双碳”战略目标、推进能源电力绿色转型进程中,迫切需要发展新型储能。
一是峰谷差持续拉大和风光新能源倍增,导致电网调节能力不足,需要新型储能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二是电力供需形势日趋严峻,外来电占比提升扩大运行风险,台风等灾害亟需灾后快速复电,需要新型储能发挥安全保供作用。
三是新型储能已成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发展的关键领域之一,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带动我省产业优势发挥,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要点解析
《规划》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体制机制为根本依托,以管理升级为高效支撑,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从应用场景、试点示范、体制机制、行业管理和政策保障五个方面,对“十四五”期间我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作出了部署。
1.突出多元应用,带动规模效应
《规划》突出了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的融合发展。在电源侧,探索新型储能与各类电源协同联动,建设火储调频、核电+储能等多场景应用,提升常规电源调节能力。统筹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在电网侧,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在关键节点提高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在站址走廊资源紧张等地区延缓和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在电网薄弱区域增强供电保障能力,在易受灾区域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在负荷侧,探索“储能+”应用场景及商业模式完善,推动聚合利用分散式储能。
2.明确试点示范,确保规划刚性
《规划》鼓励不同原理、不同介质的储能技术路线先行示范,支持通过示范项目,推动投资运营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能源技术融合创新。《规划》明确了各类项目储备,衔接《实施意见》,细化遴选出示范项目,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约束,同时为加快发展做好项目储备。
3.完善政策机制,营造市场环境
《规划》明确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强调健全价格机制,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健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从而保障储能合理收益。特别对于储能能耗抵扣、新能源配套或共享模式落实储能的给予政策倾斜,解决发展后顾之忧。
4.规范行业管理,强调安全管控
《规划》强调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衔接,明确储能项目管理机制,要求源侧和网侧储能项目需纳规方可办理备案和电网接入等前期报建手续,对于单体容量大的项目需视情况组织专题论证。特别对于储能安全,要求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建立消防验收(备案)制度。
5.加大金融扶持,推动产业发展
《规划》提出将推动设立储能发展基金,加大绿色金融支持;以示范项目带动形成全省储能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发展建议
随着建设成本不断下降、市场机制日趋完善,新型储能或将迎来大规模发展的机遇期。国网浙江电力应持续发挥好统筹协调的“指挥棒”、资源聚合的“大平台”作用,为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1. 协调推进新型储能与抽水蓄能发展
推动建立清洁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综合考量储能技术特点与应用场景需求,因地制宜规划储能配置种类与规模,合理统筹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协同发展,破解外来电和新能源发展“两个不确定性”问题。
2.探索推广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商业模式
评估省内各区域新能源消纳压力,综合电网调峰、调频、惯性支撑等需求,制定共享储能落点布局与配置方案。研究应用电力信息物理系统、5G切片等关键技术,提升云储能管控平台控制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推动新能源场站租赁共享储能,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过网费”核定办法,提升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商业模式盈利能力。
3.制定电网替代性储能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梳理替代性储能应用场景,探索储能替代低效电网基建投资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布局替代性储能建设站址与规模。衔接好输配电价核定工作进度,推动电网替代性储能项目成本纳入输配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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