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成都:到2025年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以上

发布时间:2022-06-20 05: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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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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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以上;实现光伏发电装机量50万千瓦以上;规划建设加氢站40座,加快构建半小时加氢网络......6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成都市印发《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能耗控制和碳排放目标任务。

4方面重点任务


(资料图片)

提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至72%

如何完成这一目标任务?《方案》在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进能源供应清洁化、推进能源利用高效化、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

在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方面,加快生产方式低碳化转型、加快生活方式电气化转型、深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加强建筑能耗管理等内容都被重点提及。其中,加强建筑能耗管理中明确,要提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至72%。

推进能源供应清洁化也将进一步落实。《方案》指出,成都将推进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天然气稳产增产、推进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积极发展绿色氢能。具体而言,要稳定开采平落坝、洛带、灌口、白马庙、邛西等现有气田,年产量保持在6亿立方米左右;加快推进川西气田、天府气田勘探开发,到2025年,力争形成2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产能;到2025年,实现光伏发电装机量50万千瓦以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8.5亿千瓦时;到2025年,绿氢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0吨以上,支持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化试点;规划建设加氢站40座,加快构建半小时加氢网络;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应用,拓展氢能在工业、储能领域应用,建设成渝绿色“氢走廊”。

在推进能源利用高效化上,《方案》强调,要加快统筹资源高效利用、加快能源数字化转型、推进能源改革试点示范、推动综合能源利用。在园区、医院、大型商超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区域化、楼宇型分布式综合能源服务系统,推广应用热泵技术、蓄冷技术、先进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探索推进5G基站、充电桩、加氢站、数据中心、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多功能综合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投运分布式综合能源服务项目50个以上。

在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方面,要构建智能坚强电网,到2025年,全市规划建设8个500千伏、50个220千伏输变电项目,电网安全负荷提升至2260万千瓦;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以上;完善天然气输配体系,到2025年,更新改造城镇燃气管道1200公里,新建燃气管道600公里,燃气供应能力达到150亿立方米,储气能力达到900万立方米;推动储能发展应用,新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探索电网侧、用户侧和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园区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

10项政策措施

私家车位及公共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每桩补贴4000元或6000元

如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成都市同步发布《措施》,《措施》明确,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加快生活方式低碳化转型、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鼓励社会节能降碳、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发展利用、支持储能规模发展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措施》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中,成都市将有序推进电锅炉替代燃气锅炉,按照改造成本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并享受电价优惠;支持工业窑炉、燃气空调等重大用能设备电能替代改造,按改造成本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电能替代改造用户增容工程按红线内费用的10%给予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方面,《措施》指出,要支持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设施统筹规划和联合建设,新建站原则上是综合能源站。根据停车位数量配建充电桩,新建建筑按总停车位15%—25%的比例分类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文体场馆、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区增设充电、换电设施,按200元/千瓦、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按私家车位及公共车位性质分别给予4000元/桩、6000元/桩建设补贴。

在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上,开展工业节能服务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免费诊断,指导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理,全覆盖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数据中心等节能监察,新上数据中心项目电能利用效率值必须在1.25以下,综合运用绿色电价、信用监管、行政监督等方式,促进企业技改升级,推动能效对标达标,对落后产能淘汰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同时,《措施》鼓励社会节能降碳。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热泵技术、蓄冷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开展地铁、公交、航空智慧运行改造提升,提高能耗管理水平,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探索用能预算管理,支持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参与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在推进能源数字化转型上,打造智慧能源云平台,推进多能互补、分时互补、区域联动,提升城市能源综合利用智慧化水平。开展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分布式能源应用示范、清洁能源区域试点示范和“高载电产业+清洁能源”示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促进区域节能降耗增效。对上述试点示范项目按投入成本和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措施》指出,加快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实施“蓉耀工程”,加强城市主网架建设和配电网改造,优先规划、用地、拆迁、项目审批支持,对新(扩)建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分别给予每座50万元、100万元投运奖励。加快用户产权配电设施移交供电企业运维管理,对接收现有居民小区的,按每个小区4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推进中心城区配电网格化改造提升,提高运维管控智能化水平,实现配网10千伏线路联络率、标准接线率、线路转供率100%。 

同时,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发展利用。有序退出生活垃圾填埋,鼓励生活垃圾、秸秆等生物质发电,给予投资补贴和运营补贴。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统筹推进“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快建设“绿氢之都”,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市)县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对加氢站建设运营,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

支持储能规模发展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推进电源、电网、用户侧配建储能设施,对年利用小时数达到一定标准给予补助。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支持燃气企业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给予最高1000万元贷款贴息。构建“双渠道”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建设溯源管理信息平台,废旧动力电池规模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给予最高500万补助。

《措施》明确,要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支持大型燃煤电厂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先进发电技术、系统优化技术实施提效降耗改造,提升利用效率、调峰灵活性,降低煤炭消耗总量和单耗水平;支持中小型燃煤电厂“煤改气”,统筹推进燃机调峰电厂建设;对上述重点项目按投入资金或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鼓励电厂实施热电联供,助力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建设。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鹃

标签: 可再生能源 节能效率 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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