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参与绿电交易试点初探

发布时间:2022-12-07 2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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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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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eo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能源研究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联合主办的电动汽车充换绿电研讨会得知,当前我国电动汽车正在由无序充电发展到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V2G)阶段,并逐步过渡到车网一体化设计阶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国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无论装机容量还是年发电量都世界领先。然而,让新能源汽车用上新能源电并非易事,当下新能源汽车还无法直接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绿电交易,通过充换电桩负荷聚合商(以下简称“聚合商”)参与绿电交易仍处于试点阶段。

通过聚合商交易绿电

eo从前述研讨会上得知,过去几年我国已有新能源汽车在中长期电力市场通过聚合商跨省跨区交易绿电的实例。

在2021年全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前,重庆就从2019年开始以市场化手段聚合各类电动汽车负荷,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聚合商于丰水期低谷时段以较低价格购买四川富余水电。与此同时,重庆引入青海光伏绿电,价格较原重庆燃煤标杆电价低0.2元/千瓦时。绿电交易采用价差传导方式传导收益,收益主要用于补偿充电用户(0.06—0.12元/千瓦时),充电运营商、充电聚合商可获得一定补偿,分别为0.06—0.12元/千瓦时和0.02元/千瓦时。

不少电动汽车由以前的尖峰时段充电转变为低谷时段充电,削峰填谷效果明显。重庆通过组织电动汽车参与绿电交易,用户高峰时段充电电量比重由原67%降至22%,低谷时段充电电量比重由原13%上升至43%。

陕西目前有183家充电设施运营商、3.1万台充电桩参与绿电交易,2022年签约绿电交易电量8.8亿千瓦时,结算电量在7亿千瓦时左右,交易电量占陕西省绿电交易总量的95%。陕西还通过开展服务费降价、充电量满减等方式将电价优惠传导给充电客户,最大限度降低用户电价。

北京也有相关实践,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代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通过跨区跨省绿电交易外购电量,由北京市社会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平台聚合充电设施运营商参与交易,通过绿电损益分配引导终端用户调整充电时段,优化充电负荷曲线。

总体而言,当前新能源车参与绿电交易没有形成全国统一、规范化模式,仍然处于试点阶段。

此外,新能源汽车目前还不能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绿电交易,主要通过聚合商参与其中。过去几年,电动汽车已经通过聚合商实现了在电力中长期市场跨省跨区购买绿电。风、光、水等清洁能源通过特高压线路长距离、大范围地输送到用户侧,电动汽车负荷聚合商、电网公司的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等在相关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上开展相应的绿电交易。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敦楠介绍,单个充电桩随机性、不确定性很强,电力批发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往往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市场主体才能参与交易。因此新能源汽车参与绿电交易,不但需要聚合商,而且需要聚合一定规模的负荷,这样随机性才会减弱,整体的规律性才能体现出来,而整体的规律性对于参与市场交易很有意义。

不过,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未来政策完善过程中,会把电动汽车逐步作为市场主体纳入绿电交易。

市场竞争考验聚合商

事实上,电动汽车参与绿电交易是系统工程。刘敦楠提醒,聚合商要深入了解市场,还要注意红利传导,通过多种激励手段有效引导用户参与。

从上述研讨会得知,作为电力市场参与者的聚合商要和其他市场主体同台竞价,要对电力市场进行深入研究,了解新能源出力曲线,并对新能源价格进行精准预测,参与市场报价。

这要求聚合商对自身可调容量充分了解。聚合商连接着电力市场、充换电站和用户,需要预测其聚合的所有充换电站的负荷曲线,了解自身调节能力。不同类型的电动汽车有不同的出行限制、充放电限制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充换电站可调能力的因素,聚合商需要了解满足市场交易时段内物理约束条件的负荷调节量总和。在此基础上,当在批发市场得到竞价结果,在辅助服务市场领到峰谷调节任务的时候,聚合商才能把指令分层分解到不同充换电站,分解到零散用户。

聚合商还要制定激励价格和激励分配策略,充分传导价格红利,协助用户获取绿证,激励车主积极参与,促进用户与电力系统良性互动。

不过,由于现行新能源汽车参与绿电交易还处于试点性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刘敦楠指出,目前试点交易模式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与季节性,为鼓励电动汽车用户参与设计了专项市场或优惠市场,可持续性存疑。

会上得知,新能源汽车参与绿电交易目前存在的问题还包括聚合商选择确定难、绿电市场机制尚不成熟、缺少配套市场机制和政策条件支持、新能源发电商交易积极性待提高等等。

附:绿电交易最新进展

上述研讨会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绿电交易开市以来,截至2022年10月底,国家电网经营区共有23个省(区、市)参与绿电交易,其中省间绿电交易116笔,省内绿电交易160笔,共成交电量195亿千瓦时。

从各省情况看,23个省(区、市)参与绿电交易中,辽宁交易电量最大,达29.06亿千瓦时,占成交电量14.87%;宁夏交易电量28.87亿千瓦时,占成交电量14.77%;浙江交易电量23.85亿千瓦时,占成交电量12.18%。

从参与主体来看,共4440家发电企业、2262家电力用户、4876家售电公司参与绿电交易。

从交易价格来看,各地首次试点交易成交电价较当地中长期市场均价高3—5分/千瓦时;随着燃煤电量市场化交易价格上涨,绿色电力交易价格也有所增长,较当地原燃煤基准价平均上涨6—9分/千瓦时(福建最高,达到12.86分/千瓦时)。

另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披露,2022年1—10月,南方区域累计成交绿电超过32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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