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研究出台新型储能共享容量租赁交易机制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了《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详细说明了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市场主体、市场安排等,提出了要优化各类市场的衔接、落实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等。
《方案》指出要研究推动新能源企业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研究出台新型储能共享容量租赁交易机制。允许现货价格短期波动,激发各类资源灵活性和调节能力。
山西省的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租赁后的应用模式,一直悬而未决。日前曾有专家表示,容量租赁仅为经济性租赁,其使用和租赁解耦。即容量租赁给新能源场站后,使用权归属为储能电站运营方。如果山西省最终采用此模式,显然会大为增加山西省的独立储能电站的投资价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另外新能源进一步深入参与电力市场,或也可为新能源+储能的应用创造机会。允许现货价差短期波动,或有利于储能电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获得价差套利。
《方案》的一些重点内容如下:
工商业用电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023 年除居民、农业用电外,全省工商业用电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规模预计在 1600 亿千瓦时以上。
鼓励全体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继续开展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
研究推动新能源企业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对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
持续优化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
研究出台新型储能共享容量租赁交易机制。
允许现货价格短期波动,激发各类资源灵活性和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和电力保供。
鼓励平价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绿电交易。
优化各类市场衔接机制
研究推动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联合优化出清。
优化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衔接,鼓励售电公司结合批发市场形成的分时价格。
《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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